国家税务局总局联合多部门开展跨地区税收治理合作,跨区域税收协作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家税务局总局联合多部门开展跨地区税收治理合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个人纳税指南:了解新政策,轻松应对税务申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个人纳税指南:了解新政策,轻松应对税务申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综合所得***取的是按月预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办法。
2.平时单位发放工资只是按税法规定预扣预缴,并不等于全年实际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一个人只有工资薪金所得,没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单位如果按规定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各类专项附加扣除等均按规定申报在预扣预缴阶段已经扣除,一般情况下不用再补缴税款。不过如果全年工资薪金一般在12万元以下,如果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有可能会退税。即使全年收入高于12万元,如果扣除项目比较多,全年一次性奖金重新合并计算,也可能会退税。
3.因为每个人具体情况不同,不过如果你如果平时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参加年度汇算清缴还是有必要的。即使年度收入在12万元以下,根据政策规定可以免于办理汇算清缴,但是如果办理很可能会有退税惊喜。
4.另外,实务中还有冒用他人身份偷逃税款的企业,如果通过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或者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询,可以了解自己的工资薪金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个人纳税指南:了解新政策,轻松应对税务申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个人纳税指南:了解新政策,轻松应对税务申报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非盈利性质,与其它任何公司或商标无任何形式关联或合作。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立删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就是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