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丨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优化税收征管体系,东莞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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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行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服务措施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行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服务措施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纳税人和负税人不是一回事。
简单来说: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才算纳税人,你交增值税不算纳税人。
当然,某些比较幼稚的人可能会说了:这笔钱那不实际上还是我出了吗?那和让我直接交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了:第一,消费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自愿的事,而交税是强制性的义务。
王思聪想过葛朗台一样的日子也没人拦着他。
你选择替哪个商家承担间接税,承担多少间接税,甚至极端点,你承不承担间接税是你自愿的,因此,你没有承担强制的交税义务,那权利自然转移不到你这里。
其次,间接税的责任人是商家,而不是消费者。税务局会向商家收税,偷税漏税的责任人也是商家,而不是你。你去饭店吃饭,饭店没给你开***,最后税务局处罚的是饭店,而不是你,如果你认为凡事要看负税人的话,那很好,饭店偷税漏税了,所有食客都是偷税漏税者;你常去的饭店偷税漏税,税务局把你抓了,你觉得如何?
最后,负税人往往是说不清的。税收方面有大量的细节和技术性规定,税收申报税收减免等政策根本不可能追踪到每一个负税人,把负税人和纳税人混淆本身只会造成税收管理混乱。
顺便说一句,所有国家都是直接税+间接税的,那么多项流转税你直接找负税人收你收得过来吗?不懂别说话。
第二,纳税人和公民权利本身就没有必然联系。
中国法律从来就没有规定过:公民=纳税人,几乎所有未满16岁的中国公民都不会有合法收入,他们都不可能是纳税人,难道他们的公民身份和公民权利就被剥夺了?
如果把纳税人和公民权利挂钩,那必然会有下一个问题:公民权利的多少和纳税的额度是不是正相关的呢?如果是,那公民这个概念就名存实亡了,这实际上就是现代的奴隶制;如果不是,那纳税人和公民权利本身就脱节了,又何必把二者混为一谈呢?
第三,你发表意见会不会被重视和纳税无关,和你水平有关。
任何一个运行良好的制度都是尽可能地悄无声息地剥夺社科盲的部分权利,因为任何政治制度想要良好运行,都必须把无关的噪声排除。
实际上,***本来就不可能回应所有信息,如果每一个反馈信息都要处理,那这个***用不了几天就要崩溃了。想想看,如果***每天收到上亿封邮件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具体细节,你觉得***还能干别的了吗?
因此,为了保证效率,任何运行良好的政治制度都必须要对收集的意见/信息进行初筛,只有那些概念准确、逻辑清晰、数据翔实的意见和提案才最有可能得到反馈;而那些概念乱用、逻辑混乱的意见在一开始就会被直接扔掉。
——引用知乎网友
税务局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查:
1、公司场地、设备、经营情况等,以证实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账簿、账目等,以检查销售额是否达到规定标准,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3、防盗设施,比如财务办公室是否有防盗门、防盗报警器等,以确保***及防伪税控设备的安全。 从管理的层面讲,一般纳税人更利于管理。
***。***主要是对流转税的征收,比如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人通过向税务当局申领***,对销售营业收入的经济交易合具合法凭证(***),***是连续编号的,征管法通过对***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入库管理等一系列的法规,确保流转税不致于流失。 地税来讲: 1。
要是用税控机的话,税务局会把每个月报的税金额和税控机里面每月开***对应的税额进行核对,来看单位是否存在多开票的问题。 不过一般单位都是票开的少,税交的多。 2。地税还有可能定期要检查单位的作废***是否保存完整,看是不是有倒卖***的嫌疑(即开了***,再作废掉,把***卖给被人) 3。
地税还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帐薄看是不是有改做收入的没列到收入中来。 一般地税核查的重点是印花税,因为很多单位都没有及时贴花而且很多财务人员对于印花税把握的也不够准。 4。地税的另外一个核查重点就是个人所得税了,一般都会翻翻报销单,看看有没有视同收入的个人费用报销。
在北京比如说报销礼品啊,报销汽油费,或者其他他们觉得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费用。这都是要补税。 5。个税里面还有就是单位给个人的补充医疗保险之类的有没有当月算入员工收入补税。 国税,主要关注的是所得税,当然也有增值税和消费税,但我碰到的检查里面基本上都是查所得税 1。
一般都是实地核查或者把单位的账或凭证抱过去。或慢慢翻看,看里面有没有与单位经营无关的,或者有些***的抬头之类的是否合规(一般这都是有点找茬) 2。关注重点是,企业的相关的财产损失(固定资产报损、坏账计提等)。 3。还关注***费的支出,比如***费相关支出是否是都是***类的支出,有没有像餐费这种也计入***费的啊。
4。企业大额的报销票据,比如说会议费,办公费都必须有相关的支持材料。会议费应该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或其他能证明确实开过会,而不是弄来的票或者个人吃饭开的票。 大额办公费应该要附办公费的明细列表,得要说明这么多钱买的办公用品到底是什么,而不是家里面买的东西在超市或商场开的票。
总而言之,只要税务局想查,没有查不出来的问题。千万别认为自己单位的账做的规范,无懈可击,那是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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