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方税务局:推动税收创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助力企业创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地方税务局:推动税收创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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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税收合规丨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提升纳税人服务质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税收合规丨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提升纳税人服务质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可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
正常去领,唯一就是最高开票限额需要重新审批。
网上办税服务厅应该可以申请首次领购专票,按照要求填写最高限额提交资料就可以。然后等待税务局下户核查,核查通过后,你就可以网上领***了。
去办税大厅,也是一样的程序,还是网厅方便,在家就可以办。
核查,是限额十万以上,即百万千万或者亿才需要下户核查,一万和十万不需要下户。
时间方面,十万以下包括十万是两日内必须办结,十万以上是七日内办结。
最后再说认证,即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BMC的纳税人通过网上勾选平台确认,勾选的意思就是,不需要扫描机比对电子信息和你的票面信息,你通过勾选平台输了***代码和***号码,查询出这张***的电子信息,然后勾选确认,那么这张票的可抵抗税额在你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就可以自动带出来了。
1.纳税人多缴税款,
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失误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
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对偷税、骗税、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税款及滞纳金.
简单一句话,多退少补。
如果少交税款怎么办?
纳税人如果发现少缴的税款,那么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就需要将税款补交上来,由于是纳税人主动发现的,所以不予以行政处罚,不过,因为你以前忘记缴了税款,那么就占用了税款的资金,就像银行借贷一样,你也要为占用税款的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个代价就叫做税款滞纳金,加收的标准是根据税款的多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计算的天数是从你应该在哪一个月缴纳税款的申报期后第一天开始计算,一直到你补交税款的那一天为止。而且税款滞纳金,是没有上限的,也就是说,税款滞纳金是有可能超过税款本身的。
如果是税务机关发现你少缴的税款,那么这个处理就比较复杂了,除了上面所说的,补交税款和加收税款滞纳金外,另外还要接受税务局的行政处罚,这个行政处罚是根据你少缴税款的性质来决定处罚的倍数,一般是0.5到5倍之间。这个少缴的税款责任是在于纳税人,而不在于税务局,而且这一个追征的期限可以在5年内。当然,如果人家认为是偷税,骗税,抗税,那追征就没有时间限制了。
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纳税人少交了税款,那么税务局只能责令纳税人去补交税款,而不能加收滞纳金和罚款。这个工作也是有时间期限的,也就是说税务局要在三年内发现纳税人少缴了税款,否则的话,就不能责令纳税人去补交税款。
如果多交税款怎么办?
如果纳税人发现自己税款多交了,那么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退款,税务机关核实后,就可以向纳税人退还税款,并且根据当前银行的活期利息。退还税款计算的利息,也相当于是国家占用纳税人资金的一个代价,不过这个只是活期利息,和5/万的滞纳金,差距很大。这一个退还是有条件的,也就是说,纳税人要在三年内发现自己多交税款了,才能申请退还,否则的话,时间太长,也是不予受理的。
如果是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交税款了,这个处理就很简单,就是立即退还,也没有利息。
撰文:左刀三爷 积累数十年的财税实务经验,加上条理清晰的通俗化讲解,为您解疑释惑!如果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敬请关注,多多点赞,多多转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税收合规丨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提升纳税人服务质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税收合规丨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提升纳税人服务质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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